涉案野生动物2000多只
办案民警介绍,通过对嫌疑人的供货单据进行清点,该团伙涉案野生保护动物2000多只。
芦溪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雄介绍,当民警询问舒某,客车上抓获的57只野生保护动物从何而来时,舒某辩称,他贩运的这57只野生保护动物不是野生的,是在江山市荣昌野生动物养殖场和黄山市野生动物养殖场购买的。民警经过仔细辨认,发现每只野生动物的脚均有捕兽夹的痕迹。
“既然是养殖场所购买的动物,为何有捕兽夹的痕迹?”面对民警质问,舒某无言以对。经过江西省森林公安局亚林鉴定中心鉴定,这些截获的动物均属于野生保护动物。民警介绍,如果从动物养殖场所进货,也需要有检疫证、运输许可证,养殖场所要有经营许可证,否则都是属于非法的。
目前,舒某等4人已经被刑事拘留,2人被取保候审。芦溪县检察院已经将此案向芦溪县法院移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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