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被子(图片来源网络)
中国江西网讯 邱日焦、邱亮 记者欧阳兴报道:只因与丈夫没有达到离婚协议,兴国崇贤乡一女子康某一怒之下竟然放火烧自家被子,从而引发了一场大火,把家中的家具、家电等物品烧毁。5月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康某以涉嫌放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27日15时许,兴国县公安局崇贤派出所接到村民黄某报案,称其妻子康某点燃家中卧室的被子,引发了大火。妻子为何会在自家房屋点燃被子呢?
民警调查得知,从2013年开始,康某与黄某在感情、经济和孩子抚养等诸多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婚姻出现裂缝。康某因多次提出与黄某离婚,但均未达成协议,于是对黄某产生厌恶。
3月27日10时许,康某回到兴国县崇贤乡家中,用草纸引燃二楼卧室床上的被子、床单等物品。一阵浓烟后,康某感到害怕,不顾一楼正在看电视孩子的安危,仓惶逃离现场。烧着的被子、床单引发大火,将卧室内的家具、空调、衣服等物品烧毁,共计损失1.2万余元。
兴国警方经过多方摸排、蹲坑守候、上网追逃等手段,近日,在南昌警方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康某(女,27岁,兴国县崇贤乡人)被成功抓获归案。
目前,康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刻
有人或许会问,烧自家的物品也算犯罪?民警解释称,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包括将其毁坏,使其失去使用价值或者价值。但是,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烧自己的财物,就属于处分个人所有财产的范畴,不构成放火罪;反之,构成放火罪。
康某放火烧自家的房屋,有可能殃及家人和左邻右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涉嫌放火罪。
更多相关新闻及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江网(dajwjx)”和“手机江西网(jxrb_jxnews)”。买酒买特产,来大江直购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