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现设区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作者:张武明 来源:江西日报
2017-05-08 0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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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纪委获悉,我省已经完成对全省11个设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工作。目前,所有设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已经全部进驻,284家派驻(出)机构共监督109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在省级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落实以后,我省以市、县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扎实推进市一级派驻机构改革,着力解决市直纪检机构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力量发散、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在设区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我省重点把握好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的基本原则,从摸清核准底数入手,由各设区市纪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搞好调查研究,核准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底数,摸清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体制和党员、市管干部、科级干部数等,搞清改革前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情况,做到了情况明、数字准。

我省对机构设置突出了三条底线:一是控制派驻机构总量,除前期进行过纪工委改革探索的几个设区市外,其他设区市纪委派驻机构调减数一般不低于原机构总数的40%;二是加大综合派驻力度,综合派驻机构数量不少于机构总数的75%,所监督的单位不少于单位总数的90%,新设派驻机构一律实行综合派驻;三是落实编制配备要求,单独派驻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3人,综合派驻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

从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的效果来看,达到了“做大派驻机构、做优机构设置、突出综合派驻监督”的预期:全省11个设区市共设置284家派驻机构和11家市直单位纪工委,共使用编制1347名,覆盖109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其中1028家为综合监督单位。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模式上基本参照省一级改革进行,正在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省纪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市纪委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实现从“型转”到“转型”,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提升派驻监督实效。(记者张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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