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给江西省省长的12条留言获官方回复

作者:李政杰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7-05-09 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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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李政杰)日前,江西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长的1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江西省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江西上饶余干县人,由于本县长期积贫积弱导致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而且城区居民无视红绿灯现象严重,城市信号的又少,非机动车乱行驶。大量无牌车行驶。 由于路灯效果差,大量车辆使用远光灯,严重影响学生等正常出行 而且希望 能 够加强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相关法律完善, 加强对城区内远光灯泛滥的整治。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余干县长期积贫积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尽完善。特别是2016年10月份以来,县城道路实施“白改黑”工程,城区部分信号灯停用,使原本缺乏的交通信号变得更少,加之部分市民交通意识淡薄,导致非机动车乱停现象增多。针对这种现象,2016年,余干县公安交警大队曾多次组织劝导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针对你的意见建议,余干县公安交警大队将着手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大力开展非机动车劝导和违规使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积极协调“白改黑”工程业主单位,尽快修复城区路灯,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网民留言】

2013年元月,广丰区人民政府将本区畜禽定点屠宰经营权通过网上拍卖,由个体养殖户翁X敏等三人组建的广丰区光炜清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下称:光炜清公司)中标,由广丰区商务局为甲方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经营权管理租金为336万元/年,经营期限为20周年。 按照协议条款,光炜清公司自2015年7月1日起即为真正履约开始,可直至今天未向广丰区财政缴纳分文经营权管理租金。 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民生工程,政府将生猪屠宰经营权拍卖给个人经营,势必形成了屠宰厂与养猪户、屠商以及消费者等诸多方面之间日益激烈矛盾对立体,屠宰私人经营者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这与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管理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意义相悖。光炜清公司自2015年7月1日至今,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约定义务,至今没有向甲方缴纳经营权租金,构成了实质性违约,应当废除《协议》,并将生猪屠宰经营权收回。 光炜清公司经营三年以来发生打架伤人事件数十起,赔偿伤者医药费用数额逾百万元。光炜清公司私自非法组建“执法队”,私自聘请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执法队员,非法查扣市场违规肉品据为己有,对不服他们管理的养猪户和屠商经常动用木棍、砍刀、电击棒等凶器,配置一辆车号牌为赣ET2091的面包车到处伤人。将芦林街道办养猪户刘某某打伤致多处骨折、将吴村镇屠户周某某打伤致脑震荡、将玉山县个体运输户绑架至偏僻处拳打脚踢至对方跪地求饶......恶意垄断市场,不允许本区养猪户在春节期间进屠宰厂,屠商只能到屠宰厂批发肉品上市,又蓄意抬高肉品批发价格。屠商受不了野蛮欺压经常连续几天罢工,市场上无猪肉供应,造成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群众怨声载道。 光炜清公司随意提高屠宰服务费收取标准,目前该公司屠宰一头生猪收取的屠宰费是165元,对“三镇五街”区域外的生猪进厂屠宰收费则高达235元/头,春节期间高达500元/头。上饶市其他(区、市)的收费标准只有60元/头,早已激起民怨。 小小的光炜清公司为何能够在广丰区横行霸市,问题症结出自广丰区委主要领导对光炜清公司的“特殊眷顾”,光炜清公司私自聘用的“执法队员”在众人面前毫不掩饰的炫耀说:区委主要领导和我们公司的老板是“铁哥们”。一石激起千层浪,却让相关部门集体失声。 广丰区委区政府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是对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失信于广大群众。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放心肉”工程,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经多次会议研究,对城区及周边地区的“五街道三镇”实行上市生猪屠宰管理,并将该区域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于2013年1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该区居民翁某某中标,取得“五街道三镇”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组建了“光炜清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根据中标人翁某某与区商务局签订的《经营权租赁协议》,“光炜清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从2015年7月1日起应开始缴纳经营权租金,但至今并未缴纳。2015年10月30日根据区政府第81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商务部门主管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到区农业部门。此间,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区农业局曾多次口头催缴,并于2015年12月10日向其下达了书面催缴通知书,2017年2月8日区商务局再次向其下达了书面催缴通知书。鉴于光炜清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已构成实际违约,经广丰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解除与光炜清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权租赁协议》,并立即启动收回其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程序。 关于该公司打架伤人事件,经核实,广丰区公安局对相关案件均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另外,你在留言中反映该公司随意提高屠宰服务费的问题,经了解,根据2015年9月7日起实行的赣发改收费〔2015〕995号文件精神,放开70项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第四项规定: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该公司收取165元/头的屠宰服务费。

【网民留言】

刘奇省长你好!我在宁波务工20年了,辛辛苦苦攒下的汗水钱,位于2001年在老家鄱阳芦田新集镇买下了一套商住房,至今还没有拿到所为的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我向银行申请暂停贷款付按揭,银行也不同意,我实在没有信心每个月付这么高的按揭,请省长能给我停止按揭,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购买的房产涉及到房屋交易审核这一板块,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字〔2016〕118号)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房屋产权归属、房屋面积、购房资格审核、房源信息核验、交易过程及结果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通过交易审核、确认依法缴清有关税费的,要及时将房屋交易信息以交易确认单的形式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至今,你并未提供交易确认单等材料到鄱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故无法为你办理房产证手续。建议你尽快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不动产权证交易中心为你办理不动产权证。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江西南昌的,我在南昌有套房2011年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可是至今2017年安置房还未交付,想要货币补偿青山湖区区和湖坊镇也不同意,可是当时是有和湖坊镇签订协议的,现在都不认账了,家里5口人每月仅一千余元安置费租房,马上我小孩也要出生了,恳请省长能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12月,因南昌市洛阳东路立交建设工程需要,附近61户居民住房需要拆除,为保证洛阳东路立交桥下穿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青山湖区湖坊镇政府与所辖部分拆迁户签订了拆迁承诺,同时区征收办又与拆迁户签订了集体土地转为城镇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经核实,南昌市政控股集团将于近期交付拆迁安置房给青山湖区拆迁办,届时房屋将及时分配给拆迁户。 关于你提出以货币进行补偿的问题,由于你之前已经与区征收办签订了城镇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且每月已领取了过渡费,说明已经放弃了货币补偿,选择了实物安置。如果你的安置房在南昌市政控股集团交付青山湖区拆迁办后,你仍然坚持货币补偿,则需将安置房交由青山湖区湖坊镇政府处置,再进行货币补偿。

【网民留言】

苯丙酮尿症是个罕见病,长年开支大,却没有在医保之列!希望纳入医保!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28号),2016年10月,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9号),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制。对《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07号)规定的有关人员,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及符合医保救助规定的项目,均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儿童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儿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含治疗专用药品、检查费用等)及在特殊食品店购买的不含苯丙氨酸成分的特殊食品,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奇省长,您好,我是浙江温州的一名在编教师,赣州人,2011年江西师范大学毕业至今,几年来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也有所收获,先后获得市先进个人,市优秀党员,市骨干教师,省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我对象是赣州的一名在编的小学教师。我们夫妻两地分居已经6年时间了。今年孩子已经5岁了,很快就要到了入学的年龄。常年的两地分居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我听说夫妻两地分居是教师申请跨省、市调动的条件。特此向领导申请帮助。我们希望领导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下,安排一下接收的学校,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于都县教师跨县调动有关政策规定:要求调入于都县任教的外县教师,必须是在编在岗正式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你符合上述原则性规定,可以在每年的4、5月份写好书面的跨县调动申请,并将各种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编制证)的复印件连同申请一起交到于都县教育局人事股汇总,再由教育局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递交请示,待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参加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考试。而后根据教师缺额情况以及选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 如你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于都县教育局人事股的电话(0797—6335361)详细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您好!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我弟经上海复旦大学肿瘤医院确诊为颅内多发脑转移瘤,急需手术治疗,由于我家去年在党和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实施了危房改造。现在根本拿不出钱做手术治疗,只好回家等待,我家上有高龄父母,弟妻因不堪贫困离异,下面还有三个未成年女儿,分别14岁、10岁、八岁,我也曾向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求救,但收效甚微,重病使我的家庭山穷水尽,万般无奈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核实,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万年县政府已责成石镇镇政府及时办理,现石镇镇民政所已接受你的申请,先为你家庭解决农村低保问题,并在你弟弟接受治疗后予以办理大病救助。

【网民留言】

南昌市城南大道与昌南大道路口的华歧钢铁厂一年四季作业产生的噪音特别扰民,又紧靠我们居民楼,对我们居民生活产生很大的困扰,我们居民多次上访到青山湖区政府和昌东管委会都不管,已经投诉2到3年了,就是没有结果,我们居民希望他们能把这个厂搬走,可是政府像踢皮球一样,因为这块地是京川村委会租给他们的,不管别人,只管用地租钱以前开发商说这是块地是政府园林用地,为什么会建一个钢铁厂,实在呆在家里难受,最怕听到他们钢铁厂吊机作业产生的噪音。希望省长管下我们这个无人管的地方,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华歧钢铁厂厂区目前主要用来存储钢材,晚上大货车运输货物产生的噪音会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已与厂方负责人沟通,厂方表示今后会注意调整车辆运输时间,避免在居民夜间休息时间运输货物。下一步,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将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现象,将会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园区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上海茶亭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于2016年9月与本人签定赣州市海亮天城一期4号楼浇筑,于2016年11月份顺利峻工。 浇筑工资总计人民币壹拾壹万贰千贰佰元,工人们向相关部门依法索要了N次,至今却还是一分没要着。 为此特向上级政府请示帮忙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赣州市人社局已于今年2月20日向上海茶亭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限改法律文书,要求该公司在核实拖欠民工工资的具体人数及金额后及时发放到位。3月29日,该公司与你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即由该公司先将你所在班组5位民工工资2万元付清,剩余的工程款则在整个工程维修完成后,按双方所约定的时间结清工程款。

【网民留言】

南昌市西湖区天佑国际公寓,从1栋到(5栋有很多业主把消防通道应急灯插座罢了,给电动车充电,而且有些还被小区管理私自停了消防应急灯电源,希望严查,一旦起火危险很大。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南昌市天佑国际公寓座落在南昌市西湖区解放西路26号,共有5栋大楼,小区配有灭火器和消防栓装置。经调查核实,小区确实存在应急通道应急灯充电插座被业主占用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将应急灯接暗线电源并固定在墙面上,现已整改完毕。 今后,西湖区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小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小区安全。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宁都县农村学校的特岗教师。关于人社部相关文件,2015年1月1日起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贴,我们学校在编教师享受此待遇但特岗教师未能享受相应补贴。特岗教师相关文件规定,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特岗教师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而此项补贴政策是为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由此看来这两个政策的初衷不是如出一辙吗,所以补贴不是更加要惠及特岗教师吗? 与我们相比,江西省其他地区在职的特岗教师都能享受此待遇,为何宁都县的特岗教师不能享受,更何况宁都县是属于贫困县,边远山区师资力量是非常贫乏的,特别是农村学校,因为谁都更愿意在经济更发达的地方发展,而使原本贫困的宁都县城乡教育发展愈加不均衡。而特岗教师这一政策出来之后补充了宁都县农村学校的教师机制,可以说今天的宁都县农村学校,我们特岗教师撑起了半边天。如果这一政策不能惠及我们工作在农村学校一线的特岗教师,特岗教师得不到待遇上的鼓励而又与在编人员同等工作量甚至承担更多,同工不同酬,如何留住特岗教师?如此一来不就违背了此项补贴政策的初衷吗?谈何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谈何加强乡镇教师队伍建设?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12月13日,经宁都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县在聘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照在岗正式人员待遇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 经按规定申报审批,2017年3月9日前,全县在聘特岗教师2017年1至3月份的乡镇工作补贴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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