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消防部门或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作者:邹晓华 来源:江西日报
2017-05-10 0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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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余嘉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骏公司”)因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被依法临时查封。

此前,嘉骏公司的前身为江西维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骏公司”),去年已被列为全省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至今仍未按要求整改。这两家单位都为当地“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要求整改后安全隐患仍存在

今年4月24日,渝水区消防大队联合渝水公安分局下村派出所等部门,对位于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的嘉骏公司7号厂房和8号厂房依法实施临时查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和使用。

3月7日,渝水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嘉骏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存在的具体火灾隐患众多。“公司厂房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不符合规定的泡沫彩钢板装修厂房,未安装防排烟设施等火灾隐患。”消防执法人员称。

据此,渝水区消防大队判定嘉骏公司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决定对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渝水区消防大队要求经营者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按照整改进度,该单位要在4月7日前要将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然而,整改期限一过,执法人员发现“嘉骏公司”仅在两个厂房两侧开了几个所谓的安全出口,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被列为全省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嘉骏公司和维骏公司是手机液晶显示屏等产品的生产企业,租用的都是当地一家公司的部分框架式厂房。”渝水区消防大队大队长葛用勇说。

葛用勇告诉记者,早在2015年10月,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一次检查中发现维骏公司存在诸多违规之处。2016年8月,维骏公司被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成为全省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消防部门表示,大队人员随后联合当地政府初步形成了整改方案。而方案的出台是结合企业现有实际而达成的基本标准。据葛用勇回忆,大队人员先后10余次上门,到企业进行考察沟通,指导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200多名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消防演练。

当时的维骏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被挂牌督办后,已经找好了安防公司以及设计公司,预计将耗资数百万在厂房内设置喷淋系统。同时增加厂房安全出口,让员工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逃离厂房,还增加相应消防设施。

记者了解到,一旦该企业安装快速感应喷头和大口径喷头,将成为江西首个安装此类高端消防科技产品的场所,但是该方案并未执行。

或被法院强制执行处罚

今年,省政府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意见》(下称《园区消防工作意见》)。在高压态势下,维骏公司却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力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为了企业发展,维骏公司被嘉骏公司控股并购,公司全面停产。

按照重大火灾隐患自然消亡的原则,2016年9月,对由于经营不善自行停止生产的维骏公司,渝水区消防大队经过实地核查后已按照程序正式摘牌销案。嘉骏公司并购后做出承诺,将在公司重组后按程序向消防部门申报审批。

重大火灾隐患自然消亡,消防部门松了一口气。然而,好景不长。“同样的厂房,同样的产品,同样的生产工艺,重大火灾隐患依然存在。维骏公司和嘉骏公司的承诺却不能兑现,企业只进行了不痛不痒的整改。”葛用勇说。

据了解,“嘉骏公司”是《园区消防工作意见》出台之后我省第一家被全面关停的工业企业。葛用勇表示,如“嘉骏公司”拒不整改,大队还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或将成为全省法院强制执行的消防行政处罚第一案。(记者 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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