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扶贫资金管理打出“组合拳”

作者:郑颖 来源:江西日报
2017-05-10 0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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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都不能乱花,更不容动手脚、玩猫腻。5月9日,记者获悉,我省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不断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提升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监管水平,确保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

一段时期以来,“打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成为部分基层政府开展扶贫工作的“心病”。日前,国家新出台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不再对相关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而是采取负面清单方式,明确不得用于支出的9个方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次公布的办法还进一步改革资金管理方式,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地方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

我省将按照国家新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简化、优化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做到既能快捷有效使用资金,又确保资金安全;完善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形成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加大结转结余扶贫资金消化力度,决不允许扶贫资金长期“趴”在账上“睡觉”。

我省还不断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的落实力度。去年,我省专门出台《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明确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集中使用中央、省、市、县安排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并承担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以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具体责任。贫困县把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其收入水平,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省直相关部门将严格按因素法下达资金,不干扰县级资金整合以及整合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

通过扎实开展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我省初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了贫困县的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了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我省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加强审计、纪检、巡视、检察、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各方面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广开群众、媒体、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廉洁扶贫,对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腐败行为零容忍、严查办。(记者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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