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动车,许多南昌人都会去洪城路上的“电动车一条街”。不过,聚集了众多电动车品牌、商家的“电动车一条街”,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存在销售不合格车辆、擅自改变车辆外形影响安全的问题。5月10日上午,南昌市交管局青云谱大队、南昌市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电动车一条街”整治组,开展专项整治。
为方便群众临时停车,洪城路“电动车一条街”路段的道路南北两侧均施划了机动车临时停靠泊位。但在现场,10多个机动车泊位全被临街商家用于展示的电动车“样品车”占据,导致其他群众无法停放停车。
在电动车一条街现场,交警清理了所有违规占道停放的“样品车”,并责令商家“腾”出人行道,还路于民。
对“电动车一条街”存在的交通乱象,交管部门多次上门劝诫整改。
当日上午,青云谱交警二中队“电动车一条街”整治组来到现场,对拒不整改的某电动车商家进行整治,现场拖吊一辆无牌占道的三轮电动车。另外,对30余辆乱行、乱停,或是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进行了纠处。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生产、销售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可致电12365申诉和服务热线,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将前往现场整治。
提 醒:
“目前,能够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必须符合整车重量长宽、车行速度、电瓶等数据要求。只有安全性能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才能上牌。”交警提醒,个别商家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对电动车“续航能力强、行车速度快、马力强劲等要求,擅自改装、引进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消费者若购买超标电动车,难以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此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超标电动车若不能评定为“非机动车”范畴,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从2016年9月1日起,南昌市所有销售电动车商家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公告,保证其销售电动车品牌已被纳入省产品目录,符合销售标准;同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其电动车《目录统计表》,以便于消费者核对选购。(记者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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