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残志坚 谱写精彩人生

来源:江西日报
2017-05-15 0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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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余市天一公证处的副主任刘春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成为全省公证行业获得此荣誉的第一人。

今年53岁的刘春华从小身患残疾,行走不便,但是他身残志坚,内心强大,谱写精彩人生。

刘春华是公证行业的“老兵”,今年是他成为公证员的第22个年头。“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后左腿残疾,但是我从来不会因此而感到自卑。”刘春华说,大学学的是中文,工作后从事的却是法律工作。勤奋好学的他不仅考取了律师资格证、涉外公证员资格证,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和发表了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并获全省、全国性大奖,在省内公证行业内颇有名气。

“办理公证,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还需要细心、耐心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刘春华对于自己办理的每一个公证案件的要求都非常苛刻:“公证在老百姓眼里,代表着公正和诚信。所以办理每一件案件我们都要调查清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虽然左腿残疾,但为了确认掌握的当事人情况是否属实,他要经常走街串巷核实情况,从来不抱怨。

2015年4月15日,新余市一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到市天一公证处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及委托一人到广州证券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公证。“我们公司8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20多亿元人民币进行转让,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都在广东,但广东当地的公证处没办过这种业务,公证书要在4月20日递交到证券公司。”该工作人员称,希望公证员到广东上门办理。由于该处在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方面存在空白,且涉及金额巨大,情况特殊,负责接待的公证员不知所措。

刘春华得知情况后,当即要求公司提交上述公证事项的全部资料,待审查研究后当天给予答复。“随后我就连夜和同事研究,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对协议书文本的修改意见和需补充的证明材料。材料全部提交后,我们赴广东受理公证申请。”2015年4月20日,当全部公证书在证券公司顺利使用后,该公司特意打电话致谢:“在广东跑了多天都没有办成,没想到你们的优秀公证员却为我们提供了如此优质高效的服务,应当受到嘉奖!”

刘春华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2013年,一名孤寡老人去世,老人无儿无女,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如果找不到继承人,老人的财产均要上交给国家,老人的银行卡内还有几万元钱。我通过到老人的老家去走访调查,得知老人还有一名侄子,以前过继给了他做养子,并且也是由老人的侄子给其送终下葬。我通过查找相关的条文,终于给老人的侄子办理了公证手续。”刘春华说。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着变化。面对纷至沓来的公证申请和当事人各种各样的公证愿望,更好地发挥公证的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成为刘春华追求的目标。于是,擅长思考的刘春华办理了许多创新型的公证——提存公证、民间借贷公证、股权转让公证、股东会议现场监督及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等。

在新余市天一公证处工作十多年间,刘春华共办理了国内、涉外、涉港澳台等各类公证事项近6000件,翻译公证文书1500余件,其中无一错、假证,无一件申诉、投诉案件,先后获评“新余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公证质量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公证员”。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新余市天一公证处获得全国首批文明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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