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12 13: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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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计生委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联合主办省卫生计生委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万筱明介绍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相关情况并与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罗礼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副处长刘晓辉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副处长贺志刚、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远飞一道答记者问。

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新闻发布会。(摄影:王健)

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万筱明。(摄影:王健)

万筱明女士说,2016年,全省因病致贫户数由2015年的29万户减少到18.2万户,减少10.76万户,减幅37%,占全省脱贫户数的44.73%。国务院刘延东副总理、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等,对江西省健康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看得起病

江西省实行“四升三降三制度”,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政策,大幅度提高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四升”:一是提高门诊慢病报销待遇,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提高10个百分点,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二是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其他群众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提高15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患有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民政救助20%。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免费救治大病患者77.5万例,今年新增救治9.6万余例。四是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三降”:一是由政府出资为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50/人的标准(去年是120元),贫困人口不需要缴费;二是取消贫困人口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三是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三制度”:一是建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政府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2017年赣州市提高筹资标准,由9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2016年赣州市政府出资9455万元,为105万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共补偿住院患者5171人,医疗总费用1.89亿元,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5567万元,个人自付费用1807万元,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下降到9.55%,大大减轻了群众医疗经济负担,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患者住院不需缴纳预付金,减轻贫困患者垫资压力。目前,全省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县级医院的比例达到74%。三是实行“一站式”结算制度。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就可以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贫困人口及时获得各种补偿,实现住院“一站式”结算的县级医院比例达到69%

“四道防线”的构筑,群众健康有了基本保障。在坚定不移构筑“四道防线”的同时,江西省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将“防”与“治”紧密结合,将“防线网”织得更牢、织得更密,让“防线”更持久地发挥作用。

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保障看得好病

实施医疗服务能力三大计划:

一是实施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组织1200名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赴国内知名医院进修培训,选派100名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赴国外接受现代医院管理培训。全省遴选603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建设。

二是实施对口帮扶支援计划。采取“团队帮扶”方式安排全省39所城市三级医院与148所县级医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联络600名赣籍知名医学专家对口帮扶600个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组织132所二级以上医院、822名技术骨干对口支援297个乡镇卫生院。

三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24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3507名。2016年启动面向村卫生室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用于医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计划培养5000人,2016年完成首期招生801人。2017年计划招生1500

进一步强化贫困地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看得上病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把病人留在基层,让贫困人口既能够就近得到及时便捷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减轻医疗经济负担。

一是推进乡村卫生达标示范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创建全国群众满意卫生院和省级示范基层机构,全面开展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2016年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安排2000万建设资金,在65个县(市、区)的10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周转房1000套。2016年全面开展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各地投入资金4.95亿元,是近年来村级卫生基础建设投入最大的一年,新建村卫生室3958个。其中江西赣商联合总会将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纳入赣商扶贫重点项目,捐助资金5750万元,新建村卫生室1060个。

二是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江西省在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基础上,提高了离岗退出的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待遇,明确年满60周岁且从业满20周年的老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增加到300元。建立了边远山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制度,由市、县财政每月补助30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发放岗位补助。

三是推进扶贫病房(病床)建设。在市、县、乡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减免相关费用,简化服务流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四是推进农村中医服务建设。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2016年全省建设279个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目前92%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工作,促进更好防病

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我们重点加强了“五大公共卫生项目”。

一是加强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贫困人口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省贫困人口电子建档率达84.5%。今年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优先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为签约对象,为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提供健康体检、随访管理和转诊等服务。

二是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加大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三是加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在贫困地区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推进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全省2016年免费为46.6万适龄育龄妇女增补叶酸,为36.2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专项补助。

四是加强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地方病、传染病防治,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整体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4%,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9%

五是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加强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宣讲卫生政策,传播健康知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技能。

下一步,江西省将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努力提升贫困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继续优化贫困人口健康服务,推动健康扶贫工程取得实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罗礼生。(摄影:王健)

罗礼生处长说,让贫困人群看得起病、看得到病、看得好病,是保障贫困人口有效救治的主要目标,也是健康扶贫的底线工作。为此,江西采取了以下有效举措。

一是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江西省与慈善机构进行合作,如美国“微笑列车”基金会对江西省唇腭裂患者的修复手术等每例补助约2500-3000元,累计支持约3600万元,白内障争取国家和相关机构支持8000余万元,目前,江西将与天使妈妈基金会达成支持协议帮助贫困家庭地中海贫血患儿救治。

二是专病专治,保证质量。江西省对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专门成立单病种专家组,科学制订临床路径,开展诊疗培训指导,开展救治质量控制、质量评估,并实行定点救治、专项救治,做到了科学诊疗、规范救治。

三是综合施策,降低费用。如组织专家制订诊疗规范和指南,实行按病种付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大宗耗材实行全省统一招标,切实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如费森尤斯的血液透析机中标价仅为6.67万元,比市场价降低60%以上,血液透析每人次耗材费用减少100元以上,降幅达到50%,白内障手术晶体招标价每枚仅79.2元,比较市场价降低70%以上,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用。

四是广泛宣传,早诊早治。江西省利用各种渠道形式开展宣传,张贴普查范围、大病救治政策等,从而使各项政策深入乡村,如经常开展妇女“两癌”、精神障碍、白内障、儿童两病等疾病普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见效。

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副处长刘晓辉。(摄影:王健)

谈到江西省采取措施增强基层卫生有效供给,刘晓辉副处长说,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创建全国群众满意卫生院和省级示范基层机构,2016年全省新增152个“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新增27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二是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2016年各地投入资金4.95亿元,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3958个。江西赣商联合总会把贫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作为赣商扶贫重点工程,发动赣商开展“一企帮一村”活动,2016年度赣商企业家捐助资金5750万元,建设1060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要求,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增加到300元,建立了边远山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四是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用于医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计划累计培养5000人,2016年度完成首期招生培养801人,今年计划培养1500人。

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副处长贺志刚。(摄影:王健)

据贺志刚副处长介绍,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提升贫困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方面做了如下探索和实践:

2016年,江西省启动实施了“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4亿元,着力提升县级尤其是贫困县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选派贫困县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外出学习。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选派一批贫困县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到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等地70余所国内知名医院进修学习一年,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进修补助。截止目前,共选派450余名贫困县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外出进修学习。

二是组织贫困县公立医院院长出国(境)研修。每年组织一批贫困县公立医院院长,分赴代表东、西方不同管理模式的新加坡、法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接受现代医院高级管理课程培训,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予以保障。2016年,共选派16名贫困县公立医院院长赴新加坡、台湾研修。

三是联络在外江西籍知名医学专家返乡帮扶。“十三五”期间,江西省拟在贫困县公立医院重点建设临床重点专科336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目前江西省正在积极联系在外江西籍知名医学专家,按照专业对口、籍贯对口的原则,通过开展巡回医疗、技术指导、学术讲座等形式,返乡帮扶贫困县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帮助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合4000万元项目资金,积极打造依托若干省直医院的高端远程医疗系统和覆盖全省80所县级综合医院的基层远程医疗系统,今年年底前优先建成覆盖所有贫困县公立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网,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帮助贫困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江西省精准施策助力健康扶贫

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远飞。(摄影:王健)

谈到赣州市健康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刘远飞副主任说,赣州是原中央苏区核心区域,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苏区振兴发展,近年出台了非常多的支持原中央苏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好政策。自开展健康扶贫工程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不断完善扶贫工作机制,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以对960万赣南苏区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城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创新精准扶贫举措,提出了在全市实施城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构筑起了四道保障线兜底保障政策,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贫返贫问题,取得了扶贫对象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委政府得民心的工作成效,我们四道保障线模式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道保障线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落实省里的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了几项力度更大的优惠政策:一是按照150/人的标准(去年是120元),由政府出资为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建立门诊家庭补偿金制度,城乡居民门诊家庭补偿金每年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划入;三是门诊特殊慢性病由原来的20种增加到30种,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60%,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00000元,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四是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00元、报销90%,县级医院400元、报销80%,省市定点医院600元、报销60%。五是取消贫困人口在县、乡两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可报费用直接按照报销比例补偿。六是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万元。

第二道保障线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一是大病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再缴费,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资购买。二是降低进入大病补偿标准,贫困人口进入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10万元下降到5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三是补偿比例高,大病医保补偿比例为赣州市内定点医院90%,赣州市外定点医院80%。四是补偿限额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五是实施二次补偿制度,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补偿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纳入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待遇,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6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第三道保障线是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是2016年按照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按2015年的年城乡贫困人口数116万,市县财政出资近1亿元为他们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2017年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二是贫困人员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补偿90%,个人负担10%;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补偿75%,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负担5%,个人负担20%,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就诊则由个人负担25%。三是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为25万元。另外我们赣州还有少部分县还增加了第五保障线,如于都县的健康暖心工程、安远县的再次补偿、崇义县的二次补偿报账等,同时今年我市于都县增点扩面为60岁以上户籍人口购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防止这部分患病高发人群因病致贫。

第四道保障线是民政医疗救助。一是达到大病险起付线的,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按50%的比例予以补偿,年封顶线为3万元;二是未达到大病险起付线的,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按30%的比例予以补偿,年封顶线为3万元。

于都县宽田乡龙泉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刘小平,41岁,因煤气火焰烧伤201748—52日在赣州市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治疗,住院治疗费用共计41.4万元,如未实行四道保障线刘小平需自付26.6万元,经过“四道保障线”报销补偿后,分别落实新农合报账补偿10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2万元、贫困人口商业保险补偿24.5万元、民政医疗救助2万元、健康暖心基金救助9757元,五项保障补偿总额达到39.5万元,个人实际承担支出1.9万元,自付比例4.6%,患者就医负担大大减轻。

赣州市四道保障线政策实施一年多来,2016年全市共补偿5171人次,其中,住院医疗总费用18927.79万元,新农合补偿8524.93万元、大病保险补偿3028.20万元、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5567.45万元,个人自付1807.21万元,个人自付比例降至9.55%四道防线的构筑,使贫困人口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从近40% 下降到了目前的10%以内,从今年我市市域内贫困人口用一卡通即时结算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更明显,平均在5%左右,牢牢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群众再也不用担心生不起病”不起看不起病,群众健康有了保障。

谈到江西省对慢性病贫困患者的健康服务,刘晓辉处长说,一是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为贫困人口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评估和分类指导服务,全省贫困人口电子建档率达84.5%。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乡村活动,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力争让农村贫困人口少生病。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或乡村医生与贫困人口签订服务协议,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慢性病患者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管理和转诊等服务。三是开展基层卫生巡诊服务。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组成巡诊小组,走村入户开展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全省建立基层卫生巡诊小组7200余个,常规性地开展巡诊服务。

四是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服务。在全省实施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为贫困慢病患者综合开展“筛查、体检、巡诊、健教、治疗”5方面15项防治措施。全省建立慢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3.4万个,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100万余人。

万筱明副主任告诉记者,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68月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建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201611月,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同时与三重保障线紧密的衔接,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江西省这一制度创新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实现兜底保障。贫困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全部纳入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其中,医保目录内费用,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负担10%;医保目录外费用,补充保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加上部分医疗救助,个人自负费用比例可以降到10%以内。

二是体现政府担当。政府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今年赣州市再次提高筹资标准到每人每年120元,吉安市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

三是体现便民利民。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作为承办机构,原则上与承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机构一致,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贫困患者报销。

四是体现合作共赢。坚持年度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年度结余部分的20%奖励给承保机构,80%滚存下一年度保费。对出现政策性和不可抗拒力的亏损,由县(市、区)政府与承保机构各负担50%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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