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30 14: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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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地方税务局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联合召开省地税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发布并解读江西省地税局“关于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

张和平说,据统计,2016年,全省地税部门累计为企业减负133.48亿元,其中:依法减免地方各税123亿元、核销欠税0.41亿元、依法停征防洪保安资金等部分政府性基金5.28亿元。省地方税务局在去年出台“30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政策新情况新要求,再次推出了10条政策措施。此次推出的10条政策措施是由“8+1+7”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措施。其中8项为新增减税政策,1项为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7条为服务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不仅含金量高、涉及面广,而且大多数都是符合我省实际的创新性举措,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了国家政策,最大限度地拓展了省里政策,预计每年将为我省企业减负3.95亿元。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效。

据张和平介绍,首次执行的政策举措重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

今年6月27日是联合国首个中小微企业日。小微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增加就业、繁荣经济、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逐步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6万元逐步提高至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到此次再度“破格”提升到50万元,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2年至2016年,约有3.24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减免所得税近2.5亿元,近三年来的减免所得税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95%,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惠及面持续保持在98%以上。可以预见,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小微企业的信心,产生积极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关于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此次出台的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界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和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专门配套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指标、信息填报和登记入库流程进行了明确,方便企业理解和享受优惠政策。二是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突出了政策促进和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开展研发活动的明确导向,使得减税政策含金量更高、靶向性更准。

关于加大资源税减免税力度的规定

为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文件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提取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50%;对鼓励利用的尾矿提取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50%;对鼓励利用的废石、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这将进一步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能力的提升。

关于调减自用地下建筑计入房产原值的比例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赣财法〔2006〕7号)的规定,我省工业用途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为降低企业成本,公告将上述两个比例分别下调至50%和70%,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缴纳房产税的负担。

关于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办企业在筹办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变化

为支持企业发展,省地税局于2015年发布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号),对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2016年省委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中,不少园区企业反映了房土两税税负较高,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经研究,在2号公告规定的基础上,此次进一步放宽了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办企业在筹建期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让更多的园区新办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关于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该项政策的“前身”是一个试点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中心城市(其中我省为南昌市)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的基础上推广的。这次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多层次医疗体系构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政策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的个人,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主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通俗地理解就是“拿工资的”“拿劳务报酬的”和“搞个体经营的”,这几类人群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一年最多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2400元/年。这项政策涉及的自然人人数众多,社会广泛关注,扎实落实好这项减税政策,将切实增强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关于调减部分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赣地税〔2004〕77号)的规定,工业、商业企业的购销业务、货物运输企业、仓储保管企业、加工承揽企业等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下调至50%、20%、80%、80%、80%,即统一下调了20个百分点。

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文件精神,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进行了调整,即: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另外,按照降成本优环境的部署,省地税局制定了7项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具体举措,涵盖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银税贷”贷款服务、国税地税合作、电子税务局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全省通办等工作,每项举措均是对前期地税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税务行政效能最有效措施的提炼和升级,在服务深度、广度上有新的突破。

为了落实好减税措施,省地税局陆续下发了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安排了一系列的服务措施。下一步,省地税局将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讲,做好与企业的对接服务,确保减税政策落地生效,政策红利有效释放。具体来说就是做到“三个全覆盖”:

一是政策宣传全覆盖。省地税局将通过印发宣传册、地税门户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10条减税政策及措施,做到广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确保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政策执行全覆盖。细化分工、明晰责任,执行好首问责任制,充分发挥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省内通办的优势,让信息多跑路、纳税人少走路,为纳税人提供便利。通过推行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互相委托代征等形式,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有针对性地辅导服务好纳税人,做到执行备案管理不走样,不得以任何理由搞变相审批。要加大信息管税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金税三期系统的作用,加快推进江西电子税务局、江西“移动税务”手机APP的建设,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快捷缴税方式。三是政策落实全覆盖。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绩效考评等方法,强化减税措施落实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减税政策的高效宣传辅导和政策红利的应享尽享,确保纳税人需求的及时应答和诉求的及时反馈,要用税务部门的“辛苦”换来纳税人的“满意”。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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