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获悉,根据《江西省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和《江西省总工会改革方案》精神,近期,省总工会拟选派部分劳动模范、优秀年轻干部到省总工会机关挂职锻炼。挂职岗位为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副职,挂职时间为两年。
挂职干部从劳动模范(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基层优秀工会干部、后备干部等人员中选派。其中,非劳动模范的挂职干部注重从基层工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中挑选。挂职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挂职期间,挂职人员行政关系不变,工资和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党组织关系转入省总工会机关。挂职干部报到后,经省总工会统一培训并分配到相应部门。挂职人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学习等任务。其中,南昌市外人员由省总工会统一安排住宿,并发放一定补贴。挂职期满由省总工会和派出单位对挂职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返回派出单位后安排工作的重要依据,由省总工会根据挂职表现情况提出培养使用建议。省总工会补充机关干部将根据实际面向挂职干部展开专项遴选。 (记者齐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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