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江西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推行“一次不跑”改革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编制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分别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从2018年4月1日起将在全省实施。在3月12日召开的江西省国税局、地税局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亚涌就清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介绍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
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王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亚涌。(摄影:王健)
《清单》出台背景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税务机关通过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融合线上线下办税,让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税事项“一次不跑”,是指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理办税事项,一次都不用跑。
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精神,按照省政府推行“一次不跑”改革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分别编制了江西国税版和江西地税版的《清单》。
《清单》主要内容
公布实施《清单》,是税务部门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这次发布的《清单》,包括“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省国税推出“最多跑一次”有5大类94个事项、“一次不跑”有4大类14个事项,其中:“最多跑一次”内容主要包括:报告类事项19个,发票类事项18个,申报类事项36个,备案类事项15个,证明类事项6个;“一次不跑”内容主要包括:报告类事项6个,发票类事项2个,申报类事项5个,备案类1个。省地税推出“最多跑一次”有5大类76个事项、“一次不跑”有3大类40个事项。其中:“最多跑一次”内容主要包括:报告类事项16个,发票类事项1个,申报类事项33个,备案类事项22个,证明类事项4个;“一次不跑”内容主要包括:报告类事项6个,申报类事项33个,备案类事项1个。
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还有部分涉税事项没有列入《清单》,主要涉及需要跨部门完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办理的事项。对于这些事项,江西省国税局和江西省地税局将通过进一步拓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以及采取邮寄配送、上门办税、与外部门合作等办法,最大程度地纳入改革范围,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今后,地税局将根据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的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不断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的范围。
各级税务机关将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等渠道开展宣传辅导,让广大纳税人知晓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改革的精神和内容,便捷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同时,地税局将密切关注和收集改革过程中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相关工作。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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