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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企业逾期不报年报将列入“黑名单”

来源:江西日报
2018-03-26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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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2017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日为6月30日,目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满3年的3.9万户企业已被省工商局提醒填报。

按时准确填报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是企业积累信用的一种方式,逾期或者信息不实,将受到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俗称“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都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并公示,逾期不报送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黑名单”上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这些企业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目前,省工商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息公告”中的“期满三年提醒公告”栏目,陆续发布即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醒公告。全省尚未年报的企业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上填报并公示年报即可。 (记者刘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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