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质监局在南昌召开全省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龙飞出席并发布,省质监稽查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并回答记者提问。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质监局在南昌召开全省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王健)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质监局在南昌召开全省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王健)
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龙飞(摄影:王健)
张龙飞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好坏、特别是产品质量安全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扩大召回范围,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对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张龙飞介绍,截止2018年5月,江西省消费品生产企业共实施召回10次,召回的产品涉及品种有手机、取暖器、荧光灯、食品相关产品等,召回数量366010件,其中:2017年共召回8次,召回数量4565件;2018年已召回数量361445件。
据悉,2017年是江西省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第一个年头。2017年6月,吉安市一家企业生产的一款手机,因温度实验项目不合格,可能存在充电器发热安全隐患而实施召回,成为江西省企业召回第一个案例。2018年1月,发现一家企业生产的荧光灯存在产品缺陷,经实验室检测,确定该产品谐波不合格,省质监局通知该企业召回。2018年2月,发现一家企业生产的取暖器可能存在缺陷,该产品电源连接、接地措施等方面不符合国标要求,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对人体产生伤害,为此,省质监局立即通知企业召回。
张龙飞要求,下一步,省质监局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缺陷产品召回,作为维护消费品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及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品召回社会氛围。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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