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上午,江西省新闻办、环境保护厅联合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2018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晶介绍了全省环境质量情况以及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018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王健)
2018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王健)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晶发布新闻(摄影:王健)
江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石晶告诉记者,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明确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
江西省结合江西实际,狠抓“四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三烟”(餐饮油烟、烧烤油烟、垃圾焚烧浓烟)、“三气”(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及燃煤锅炉烟气)整治。2018年一季度,全省PM2.5浓度5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同比上升4.3%。
制定实施《江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定期通报江西省考核断面水质和水环境质量排名,自2017年6月启动消劣战以来,44个消灭劣V类水断面中,30多个断面没有出现劣V类水质。
全面启动江西省农用地土壤详查,完成样品采集任务的85%。完成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信息调查,公布了江西省首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南昌市首批污染地块名录,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2个。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已查明责任人员,共问责106人。交办的1050件环境信访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1027件。2018年,江西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涉及环境保护的群体性事件,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2月14日,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告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划定的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包含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3大类型24个片区,构成了“一湖五河三屏”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
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江西省已建各级自然保护区159处,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其中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9处。2018年,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个部门的新要求,江西省继续深入开展“绿盾2018”江西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截至4月底,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14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4个,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16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6个。
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动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动成立省级层面的协调领导小组,拟定江西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通知》,联合发改、住建、水利出台《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从区域发展源头落实水质改善目标要求。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评联审办法,召开联审会3次,完成2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评审批,项目总投资125亿元。
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转化和应用,2017年会同省科技厅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成果,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编制了《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指导目录》,将金达莱、格丰科技等33家污染治理企业入选技术指导目录,并引导企业到港、澳参加国际交流、技术展览,努力推动江西省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与装备发展。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以及生产不合格产品、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结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产业生产布局调整,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火电、重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全面推进环保领域改革
推进环保垂管体制改革。2017年12月江西省环保机构垂管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改革进度走在全国前列,位列全国第七,非试点省份全国第一。11个设区市纪委向各设区市环保局单派纪检组等做法在全国领先,中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于11月17日在江西召开会议推介了江西省经验做法。环保部还在《改革工作动态》上刊登了江西省垂改做法。目前,省环保厅正在与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商定各专项改革方案,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改革工作方案。
推进环境监测改革。启动国考断面水站建设进展省级督导工作,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加快实施,目前,新建水站站房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水站升级改造的资金基本落实,总体进展在全国名列前茅,2月12日,环保部推广了江西省做法并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2月27日,江西省在国家地表水自动站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上作经验介绍。
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改革。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要求,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将所有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环境管理,今年一季度,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2017年核发许可证298张,2018年一季度核发38张。
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改革。配合省财政厅制定《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水资源管理和水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实施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补偿范围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以省对县(市、区)行政区划单位为计算、考核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对象,涉及全省范围内的100个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
抓环境保护督察。一是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迎接“回头看”,推动今年12个任务按序时整改到位。二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化工污染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对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抚州5个设区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11个设区市全覆盖;对2017年完成省级督察的6个设区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抓环境质量改善。一是突出抓好PM2.5防治,紧盯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主要污染源,推动企业采取工程性减排措施,实施工业企业达标计划,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打击“散乱污”企业;督促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要求,建立禁烧工作机制;用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平台,严控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设区市和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月通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导推广新能源汽车;确保今年江西省PM2.5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7%。二是突出抓好消灭劣V类水,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督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消劣”任务;对14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整顿,确保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2.7%;完成“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70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加快剩下3523个地下油罐防渗设施改造。三是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禁止洋垃圾入境。
抓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一是强化生态红线管控,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红线划定方案。启动生态红线勘界立标试点,制定出台江西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二是指导、帮助和推荐国家生态县参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是推进“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抓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二是推进赣江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推动形成流域内“五统一”的监管执法新机制。三是出台《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建好江西省国考74个水站,上收市县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四是制定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其他配套措施,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五是推进排污许可证制改革,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炼钢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六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启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专项行动。
抓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大数据建设,建立省级环保云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高标准谋划环境遥感实验室建设。二是加大科技基础支撑,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邀请全国一流团队驻点指导工作;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动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三是完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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