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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出台22条措施服务“三大攻坚战”

来源:江西日报
2018-07-15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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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服务和保障我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该院出台服务实体经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落实精准扶贫任务、提高办案质量等6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

全省检察机关将把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今后三年的重点任务,设立办理金融、生态环境等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织或指定专门办案人员,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委、检察委员会委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将带头办理涉“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复杂案件。

严惩“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校园贷”“套路贷”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的“内鬼”和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依法从严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惩治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呵护绿水青山

为呵护江西的绿水青山,全省检察机关将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严厉惩治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落实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机制;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认罪认罚、主动退赃、自愿修复生态的涉罪人员,依法当宽则宽;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依法惩治腐败,促进廉洁扶贫

为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惩治腐败,促进廉洁扶贫,建立健全监察机关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处理机制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建设,落实和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依法快捕快诉虚报冒领、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等犯罪行为,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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