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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均衡

作者:庄艳 来源:南昌日报
2018-07-23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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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获悉,近年来,我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着力解决了城乡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乡村弱”和“城镇挤”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有义务教育学校740所,其中,小学525所、初中215所;在校生610538人,比去年增长1.7%,其中,小学生419619人、初中生190919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32493人,比去年增长2.5%,其中,小学教师17795人,初中教师14698人。全市已有东湖区、西湖区等县区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进贤县和新建区于2018年5月底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至此,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已实现基本均衡。

9.1万名随迁子女在南昌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我市已将义务教育经费投资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统一城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十二五”末,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82.86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4倍,年均增长率达19.4%。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为600元和800元,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乡村学校按照100人标准核拨公用经费。

同时,我市新增经费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和薄弱学校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县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对农村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每平方米400元的资金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县区中小学教学设备和农村学校均衡发展奖补。2017年我市为6600多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762.5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我市还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9.1万名随迁子女在南昌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安排非本市城区户籍9878人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做到随迁子女全部入学有保障。着力办好市特殊教育学校,努力保障残疾儿童上学权利,目前,全市现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8所,在校生数977人,有375所义务教育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随班就读学生954人。

至2030年计划中心城区规划中小学375所

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需要,我市研究制定了《南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2016-2030),至2030年,计划全市中心城区规划中小学375所,中小学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实施新建、扩建主要项目187个,新增用地面积约370万平方米、增加校舍建筑面积约327万平方米、建设普通班级数4998个,投资估算约111亿元。其中,涉农县区规划建设实施中小学教育基本建设项目93个,新建、扩建校舍建筑面积123.91万平方米,增加用地面积143.52万平方米,投资估算30.34亿元。

2012年以来,全市共投资39亿元新增教育网点51所,新增校舍面积126万平方米,新增校园面积179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08083个;投入“改薄”资金12.2亿元,改造农村学校64.5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项目707个,价值2.4亿元;全市寄宿制学校实现一人一床,“大通铺”现象全部消除;农村学校“旱厕”改造完成,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近3年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2596人

我市建立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努力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加大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近3年来,全市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共计2596人,其中校级领导174人,教师2422人,不断推动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2017年公开选聘了73名免费师范生到校任教,通过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统一考试聘用了9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乡村特岗教师168名),定向培养216名乡村中小学教师,政策性安置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调入10名教师。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补充师资,优化教师队伍,缓解了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

此外,我市多措并举化解大班额难题,2017年,全市各县区共消除595个大班额,56-65人以上大班额占比为16.45%,66人以上超大班额占比为3.29%,化解大班额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记者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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