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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三项计划”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03 0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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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三项计划”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8月2日,在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共同主办的江西省基础教育“三项计划”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说,省教育厅今年7月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三项计划),进一步推动江西省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江西出台“三项计划”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江西省三项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提出了计划实施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工作的总体目标。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中央和省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发力。综合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强特色。

坚持协调发展,分类指导。高中阶段教育重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重在坚持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特殊教育重在以随班就读为主、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等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坚持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破解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这三个方面的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在扩大规模、提高普及程度的同时,强调要始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校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增强三个方面教育的适宜性和吸引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打好基础。

三项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2020年,人口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或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城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这样,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低于92%,较好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达到省基本办学标准,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大校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江西省三项计划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三项计划分别提出了若干工作措施: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四条)

1.积极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制订幼儿园布局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实施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工程,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乡镇公办园建设。首先,到今年底前,要完成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完成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同时,进一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2.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实施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指导意见。进一步保障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3.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和监督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制定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从2018年起执行。授权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

4.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推进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推进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深化芦溪县和赣县区两个国家级实验区和11个省级实验区教育改革,探索建立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工作措施(六条)

1.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制订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专项规划,实行销号管理,推进各地有计划、分年度实施建设项目。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办好一批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支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发展。

2.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机制。省级制定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8年起执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督导指导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债务偿还计划,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偿还债务。

3.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资助管理信息机制交换平台,完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实现精准资助。进一步健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地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5.推动多样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重点推动100所普通高中探索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

6.改革招生管理办法。建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70%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措施(五条)

1.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做到“零拒绝”。人口达到30万的县(市、区)建设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专门教师。

2.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把学前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并办好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省里举办面向全省招生的聋人高中、盲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地相应举办高中部。

3.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不少于5%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4.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1:3-4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师,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加快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5.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订的2016年版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开展好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健康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项计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督导考核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围绕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上,强调把三项计划实施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各级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将三项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叶仁荪表示,三项计划实施,关系到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关系到为人才成长奠基,意义重要而深远。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三项计划实施。一是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时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计划目标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争取支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完善长效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动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措施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促进三项计划的顺利推进。

江西出台“三项计划”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省财政厅教育处处长夏建建说,为保证“三项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大经费投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但由于江西省经济欠发达,财政较为薄弱,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 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保障水平,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三项计划”重点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对于学前教育。明确要建立运转保障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从2018年起执行。省财政将对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的市、县(区),按照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给予生均300元/年的标准进行奖补。授权市、县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制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对于高中阶段教育。明确要科学核定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普通高中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今年江西省已经出台了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不低于1000元/年,从2018年起执行,省财政将将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的市、县(区),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人数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给予生均400元/年的标准进行奖补。

文件还提出,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对于学校欠债,规定各地要制定普通高中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对于特殊教育。明确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对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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