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发区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开发区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9-19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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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在江西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修改的基础上,2019年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二审并表决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江西省是全国第四个出台开发区条例的省份,开发区立法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

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开发区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引领区,现有的107家开发区(含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投产工业企业数占全省70%以上,工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高新企业数均占全省80%以上,对推动江西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开发区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在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指导。

张和平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西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于加快开发区的提速进位、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设立与整合、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章节,共45条,内容完善,结构合理,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既贯彻了国务院文件精神、又结合了江西实际。概括起来,《条例》体现了“四个突出”的鲜明特点:一是突出规范有序。通过明确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法律地位,对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设立整合、管理运行、服务保障等相关活动做出规定,为开发区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改革创新。《条例》通篇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鼓励开发区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用活用好用足现有政策。三是突出提质增效。强调开发区应当遵循新发展理念和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群发展、节约集约、特色发展,以目标导向引导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四是突出环境优化。把开发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主阵地,向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看齐,不断提升开发区行政服务效能。从具体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功能定位。《条例》明确,要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要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开发区的智慧化、绿色化、服务化,提升开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管理水平,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强化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是实现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开发区管理机构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按规定的职责对开发区实行管理。同时,为理顺开发区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条例》明确:省级层面实行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分类别归口管理的“1+3”工作机制,其他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开发区的相关工作,形成统分结合、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界定了职责权限。开发区的主责主业是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条例》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编制实施相关规划、招商引资、促进创新创业、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服务企业等七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在此基础上,《条例》还明确,根据开发区需求和承接能力,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应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权限;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经批准开发区可以整合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指明了发展路径。为改变江西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问题,《条例》明确提出,要实现开发区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通过强化集群发展、节约集约、整合优化、市场化运营、综合考评等措施,促进开发区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同时,《条例》从多个方面鼓励和支持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运行机制上,鼓励建立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行和管理模式;鼓励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开发区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理体制上,支持开发区自主调整内设机构;支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鼓励实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办法。

五是强化了服务保障。按照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的标准,《条例》明确要求,要加强建设“三个体系”、加快建立“两项机制”,即: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知识产权全链式服务体系、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建设信息发布体系、为企业提供多方位信息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履行依法作出的招商引资承诺,建立维权投诉协调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此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企业、投资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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