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南昌飞行大会城市宣传活动期间

关于2023年南昌飞行大会城市宣传活动期间

来源: 南昌市公安局
2023-10-21 09:5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我市将举行2023年南昌飞行大会城市宣传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3年10月24日12时至10月25日18时止,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红谷滩区、南昌县区域进行临时管制。

二、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同意、市公安局审批的表演、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