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发现1名核酸阳性人员

江西九江发现1名核酸阳性人员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0-31 10:2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据江西省卫健委消息,10月30日,一名自铅山县返回柴桑区人员核酸检测阳性,具体情况如下:

吴XX,男,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蛟滩村人,系葛仙村度假区工作人员,为铅山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事。行程轨迹如下:

10月29日14时左右自葛仙山度假区乘坐大巴车往上饶火车站,16时经过车站安检候车,16时40分乘G2037次列车就坐3号车厢04D座位,其间前往4号车厢补票,5号车厢上厕所,随后返回3号车厢。当天18时50分在庐山站下车,其妻叶XX驾车到车站接站,途中于19时10分到柴桑区第一小学旁洪兴大药房购药未果,返回蛟滩安置区南组团14栋家中。

10月30日10时10分左右,吴某某独自驾车到柴桑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核酸检测为阳性。目前,吴XX的关联人员均已管控。

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吴XX行程轨迹与铅山县确诊病例高度重合,专家确定为铅山县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常态化个人防控各项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聚会等良好习惯。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和于10月13日以后从铅山县返浔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主动配合并遵守防控规定。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记者 王健)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