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理装卸人员和司乘人员,落实好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本公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南昌市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南昌新闻
2022-04-2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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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仍处于高位状态,地区之间疫情交叉输入风险大,随着“五一”节临近,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

1、“五一”期间非必要不离开南昌市,倡导就地过节、居家过节。确需离昌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属社区(村)或单位报备后,方可离昌。离昌人员返昌后按照我市来(返)昌人员规定进行分类管控。

2、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离昌。确需离昌的,严格请销假制度,并按相关离昌规定执行。

二、加强来(返)昌人员管理

3、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报告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昌。确需来(返)昌的,需提前 3 天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携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红码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4、其余外省和省内其他地区来(返)昌人员,需提前 3 天向社区或单位报备,持“昌通码”或“赣通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昌后第一时间将被赋黄码,并收到短信提醒尽快进行核酸检测,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健康监测或在安全地点等待。

5、所有来(返)昌人员入昌后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6、所有 KTV、酒吧、网吧、健身房、洗浴中心(含足浴店)、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和电竞酒店等室内密闭高风险场所暂不开放。

7、市内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民宿、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实行“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有序开放,控制瞬时最高流量。餐饮行业暂不开放堂食,鼓励外卖、外带消费,提倡无接触支付。景区景点、露天体育运动场所、各类公园等室外公共场所严禁聚集。

8、全市地铁、公交继续实施限流管理,承载量不超过限额的70%。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五一”期间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区域。

9、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含城中村、开放式居民区围合区域)和其他开放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三查”,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严禁聚集性活动

10、所有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提倡线上促销活动、会议等。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加强重点行业防控

11、“三站一场”、公共交通、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邮政快递、冷链物流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严格落实核酸筛查、查码验证、通风消毒、人员疏导等措施。国省道、高速卡口、码头、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加强对来(返)昌人员的查验和转运,严把入口关。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要就地留观、及时报告、闭环转运处置。

12、货运车辆实行点对点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理装卸人员和司乘人员,落实好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闭环人员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13、各类企业、学校按照“一企一策”、“一校一策”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实施封闭管理。不实施封闭管理的企业、学校要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学校教职员工“五一”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动态精准掌握企业员工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六、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4、严格落实属地、单位、部门、社区、个人“五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被监管单位按承诺、按规范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15、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防护意识,积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要求,“五一”期间出门全程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坚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16、号召全市开展“五一”劳动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利用假期做好居室内外卫生,保持办公、居住环境清洁,落实工作、居住场所勤通风、常消毒等措施。

17、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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