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课后服务内容、资源、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
学校可以开设哪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通知》提供了辅导答疑类、科技活动类、美育类、体育锻炼类、劳动实践、阅读朗诵、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以及校外活动等八类课后服务内容分类参考目录。《通知》要求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针对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教育教学内容,并公开课后服务安排。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挖潜校内外教师资源、用好校外资源、加强开发指导、建设课后服务资源平台,进一步形成课后服务合力。同时,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力量,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