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月6日电 为加强对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的防治工作,1月5日,江西省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情况。
该《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成为全国首个专注于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省级法规。
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的鄱阳湖是中国最大淡水湖,聚集了包括长江江豚在内的许多世界珍稀濒危物种,是保存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保护区。
鄱阳湖水质问题主要是总磷超标。从近年鄱阳湖总磷浓度情况来看,由2018年的0.082毫克/升,降低到2022年的0.063毫克/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离湖库Ⅲ类水质总磷限值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水质情况易受自然条件和外界因素影响,整体治理成效仍不稳固。
“鄱阳湖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其水生态环境对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至关重要。江西省制定《条例》旨在推动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确保‘一湖清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为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在发布会上介绍道。
李军说,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条例》提升了鄱阳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治水平。通过立法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增强了其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为生态文明法规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江西经验"。
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行家认为,《条例》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决生态环境大问题的重要尝试,实现了多个首次: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涉磷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含总磷指标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等。
此外,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永亮提出,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有力推动、企业的责任落实,而且也需要公众的共同参与。
“《条例》在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防治责任、企业的防治责任落实进行严格规定的同时,还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公众的参与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切实推动和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中去。”刘永亮说。
此次发布会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环资委和省生态环境厅等联合主办。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唐莹 赵睿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