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小孩用他奶奶的手机看直播时购买了一大堆‘小卡’(一种印有动画人物和卡通形象的卡片),银行卡里5000多元钱就剩不到20元。等收到货了我们才注意到这个情况。现在商家拒绝退款。”近日,南昌市民马女士拿着一沓卡片向记者求助。3月12日,在记者的介入下,商家已全额退款。
小海购买的“小卡”
求助:小孩看直播花掉奶奶近5000元
2月15日,时值春节假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南昌12岁的小海(化名)用奶奶的手机登录一个视频平台,并在账号为“百优爱拆卡”的主播推荐下,购买了62单“小卡”,每单价值少则19.9元,多则179元,连续4天,小海消费金额4900余元。
等马女士发现时,这些“小卡”已送至南昌并拆封,她立即与店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则以“商品已拆封,并且直播间已经声明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
据悉,“小卡”分为罕见卡、稀有卡、高级卡、终极卡等不同等级,受到不少青少年的喜爱,网上下单一般为盲盒式抽卡。记者注意到,在“百优爱拆卡”的直播间,虽标有“未成年人禁止下单,拆开后不退不换”文字提示,但直播过程中,主播并未进行相关提醒。
进展:记者介入后商家退回全款
3月12日,记者联系到当事平台方,就马女士的这一情况进行沟通,对方回应,核实后将退款。
当天中午12时许,马女士陆续收到了退款4900余元。“太谢谢你们了!货款已经退回来了。”收到退款后,马女士第一时间打来电话向本报记者表示感谢。
提醒:律师支招如何应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方面,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北京天驰君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朝鸿建议,如发生类似纠纷,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经营者或平台协商和解或请求消协等组织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他认为,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也要肩负社会责任。未成年人处于心智不成熟不健全的状态,极易受到商家诱导产生不符合自身行为能力的消费。对线上售卖的商家来说,其在知晓自己的产品受众是儿童或未成年时,更应尽到合理提醒义务,限制未成年人大额消费或非理性下单,该提醒义务要显著,同时平台也应对此类针对未成年消费的直播间予以监管。
此外,余朝鸿认为,家长应多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消费及网络浏览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合理消费。家长在允许未成年子女使用电子产品时,可设置青少年模式,并设置相应的支付密码,合理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文/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赵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