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全面落实《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解决老年人后顾之忧提供了有力保障。
自2020年条例实施以来,南昌累计筹措资金约32.5亿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持县(区)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助餐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能力。
南昌各县区充分结合当地财力和实际养老需求,整合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切实解决部分养老机构空置率高,管理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集中财力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性和多样化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养老服务,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南昌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福彩公益金、地方政府债券等不同体系预算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优先用于养老服务等民生类支出。开展县(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县(区)自评和市财政局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切实提高县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加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从而提高养老服务等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此外,紧盯政策导向,围绕中央预算内、专项债、超长特别国债三大板块,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科学谋划养老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向上争资的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刘雨欣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